2017年5月3日11时30分许,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的汕昆高速公路32标段白花塱到新寨路段连埂迳隧道入口端左侧发生一起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,一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浸潭镇汕昆高速公路32标段“5·3”事故调查组通过综合调查分析认定为一起意外事故,不属生产安全事故,业经清新区政府批复予以结案。现根据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》,我局拟对该事故统计核销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9月8日至9月15日,共7天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统计核销有异议的,均可向清新区安全监管局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(举报电话:0763-5835708)。
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2017年9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