导航栏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 > 部门乡镇 > 部门 > 清新区应急管理局 > 其他 > 通知公告

关于拟对浸潭镇汕昆高速公路32标段“5·3”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

时间: 2017-09-08 15:40   来源: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  发布机构:   点击:-

2017年5月3日11时30分许,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的汕昆高速公路32标段白花塱到新寨路段连埂迳隧道入口端左侧发生一起事故,造成一人死亡,一人受伤。事故发生后,浸潭镇汕昆高速公路32标段“5·3”事故调查组通过综合调查分析认定为一起意外事故,不属生产安全事故,业经清新区政府批复予以结案。现根据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核销管理办法》,我局拟对该事故统计核销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9月8日至9月15日,共7天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统计核销有异议的,均可向清新区安全监管局反映或举报有关情况(举报电话:0763-5835708)。


 

清远市清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8日

   

您已选择离开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,接下来跳转至的页面与本站无关。 4秒钟之后将自动跳转到新页面,请您稍候…… ×

网站导航

底部

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主办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

清远市清新区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管理 版权所有: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

网站运维电话:(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) 电子邮件:

粤公网安备 44180302000001号         网站标识码:4418030003

[粤ICP备05057909号]